国办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

发布于:2008-06-20 09:56 0条评论 来源:中国政府网

    三、对口支援的内容、方式和任务

    坚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和长远相结合,调动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多种力量,优先解决灾区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对口支援的内容和方式有:

    (一)提供规划编制、建筑设计、专家咨询、工程建设和监理等服务。

    (二)建设和修复城乡居民住房。

    (三)建设和修复学校、医院、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

    (四)建设和修复城乡道路、供(排)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

    (五)建设和修复农业、农村等基础设施。

    (六)提供机械设备、器材工具、建筑材料等支持。选派师资和医务人员,人才培训、异地入学入托、劳务输入输出、农业科技等服务。

    (七)按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企业投资建厂、兴建商贸流通等市场服务设施,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

    (八)对口支援双方协商的其他内容。

    基层政权建设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为主安排,各级党政机关办公设施不列入对口支援范围。

    各支援省市每年对口支援实物工作量按不低于本省市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考虑。具体内容和方式与受援方充分协商后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复杂,任务艰巨,支援和受援双方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设立机构,协调配合,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为争取时间,支援方要尽早参与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二)依据规划,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要严格按照灾后重建规划布局、选址要求和各类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制订科学合理的建设计划,防止盲目建设,防止盲目攀比。

    (三)统一政策,统筹安排。为鼓励对口支援的积极性,中央统一研究制定对口支援的优惠政策。同时要对中央财政建设资金、对口支援资金、社会捐助资金以及受灾地区自筹资金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严格管理,精打细算,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善始善终,搞好衔接。在安置受灾群众阶段已经部署的帐篷、活动板房等对口支援工作,要继续按照原工作部署完成。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对口支援的各项工作统一按此次安排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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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