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内加尔9名同性恋者被判重刑

发布于:2009-01-11 09:51 0条评论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达喀尔1月9日电(记者陈顺)据塞内加尔官方《太阳报》9日报道,9名塞内加尔同性恋者8日被法庭各判处8年徒刑并处以50万非洲法郎(约合7.5万元人民币)罚款。

  报道说,去年12月21日晚,9名不满30岁的男性同性恋者在首都达喀尔郊区的一所住宅里,以“抗击艾滋病协会”的招牌为掩护“聚众淫乱”。

  当地警方在接到举报后立即将他们。

  塞内加尔刑法第403条规定,同性恋属犯罪行为。

[编辑: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