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惩防并举斩断贪腐之手

发布于:2010-08-15 14:49 0条评论 来源:南方日报

  清理“小金库”金额达887.6万元

  “8·14”案发生后,韶关市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空前加大。有数据显示,近两年来,全市受理初核线索501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72宗,其中大要案132宗,千万元以上3宗,涉及县处级干部27宗,结案457宗;党纪政纪处分46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亿元。其中,仅韶关市公安、国土两大系统腐败案件便立案查处了1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

  大案要案的成功查办,带动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查办案件的“主业”地位,严肃查办了一批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买官卖官的案件;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的商业贿赂案件。

  统计显示,两年来,全市共查办行政问责案件105件,问责141个单位、353人次。其中,县(处)级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147人;停职检查1人、责令书面检查69人、党纪政纪处分32人、免职8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针对“8·14”腐败案暴露出来的“小金库”问题,组织全市1153个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清理“小金库”金额达88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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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饶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