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代:网络、数字和选秀
进入新世纪以来,对于中国流行音乐来说,有三个关键词最为重要。它们是网络音乐、数字音乐(blog)和选秀。网络音乐在中国的发展几乎与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同步,1997年,音乐人陈哲即建立了第一家音乐网站。到2000年,全国已有各类音乐网站数百家。同年,北京喜洋洋唱片有限公司与新浪网合作在网站上推广卢庚戌(听歌)的新歌《蝴蝶花》。2001年,雪村的《东北人都是活雷锋》在网络上一炮走红,成为歌坛特大新闻。从此,众多的歌手发现了一个新的可能。2004年,《老鼠爱大米》、《丁香花》、《两只蝴蝶》相继走红,网络歌曲迅速成为风靡一时的文化现象。
网络歌曲并非新的音乐类型。它的成败基本上要由网民的点击率决定,具有草根化、反精英化的特点,代表了平民的审美观,具有源于民间的生命力。但由于网络歌曲的门槛很低,网友原创、翻唱、改唱的歌曲都可以传到网络上去,也造成了网络歌曲鱼龙混杂,良莠不齐。
但是,互联网就这样在传统唱片之外,给歌手开辟了一片希望的田野,也给自己找到了难得的盈利点。
在网络歌曲兴起之前,内地的互联网行业经历了一段艰难时期。一些网站因为无法明确赢利模式而出现财政危机,有的开始大规模裁员。但是一种新业务的出现改变了一切,这就是彩铃服务。简便的支付方式,个性化的音乐选择使得消费者大为兴奋。网络歌曲的作者、网络运营商和通讯运营商也就挖到了第一桶金,获得了巨大的利润。“选秀”被湖南卫视成功地用于“超级女声”之后,就产生了令人不可思议的轰动效应,和巨大的经济效益。选秀活动虽然已经受到各方面批评和遏制,仍然大有蔓延之势。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所谓的海选歌手也给歌坛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30年来的流行音乐发展的特点是创作先于理论;意识形态重于艺术本体;批评与实践分立;核心之争是道德与娱乐。如今的中国流行音乐仍然可以说是“徘徊在十字街头”。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一部分,它还没有建成运转有效的产业链。与其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至今还没有得到强有力的落实。而媒体近年来的全面商业化导致正常艺术批评和社会批评的全面失语和失位,使得中国流行音乐依然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