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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真完成了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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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陆的刑法里有管束多人性行为的“聚众淫乱罪”,而台湾的法律对多人性行为却完全没有约束。因为多人性行为没有法律禁止,所以限制级的电视频道播放的壮阳药广告,可以用“3P”(三人性行为)作诱饵,画面里出现一男二女在床上拥抱的镜头,更喊出“超强三P实用配方,让你雄霸天下”的广告语。多人一起发生性行为,在台湾叫“轰趴”。这个词的原意是在自己家里开PARTY,少数几个熟人聚在一起玩,但后来一点点转化为几个男女在一起性狂欢的代名词。所以台湾有的青少年再开PARTY的时候,有时会说上一句:“这轰趴可是干净的哟。”

  我在台湾期间,媒体便有报道,一位从金门回来的军医,召集几个朋友,四男三女在汽车旅馆里开了房间,整夜性狂欢。只是因为电视音响开的太大,导致邻近居民投诉,才招来警员。报道并没有针对多人性行为指责,只是提到警员发现现场有吸食毒品的证据,其中一位女性未成年,所以将当事人统统带到警局,并将受到处罚。这里面,强调的是吸毒与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这二者在台湾是违法的。而几个人一起发生性关系,并不违法。

  不违法不等于绝对不会处罚,以前曾有警局以“防碍善良风俗”的名义,用“社会安全维护法”对聚众性行为者加以惩处,但是,这是非常有争议的,所以这样的处罚很久没有听到了。

何春蕤《豪爽女人》

  中央大学的何春蕤教授无疑极大地影响了台湾的性现状,她的《豪爽女人》一书倡导女性性权利,提出“我要性高潮,不要性骚扰”。2003年,何春蕤因为她研究室的网站链接了国外一个人兽交网站而被保守的宗教团体起诉,结果台湾的性少数群体团结起来进行抗争,法院最后判何春蕤无罪。

  这一事件也反映出女性主义对色情的多种不同立场。其一是把色情视为男性对女性身体的剥削,这是反色情激进派女性主义;其二是视色情为一种言论与表达的自由,但以年龄为法律介入点,这是自由派女性主义;其三是正视色情,开发女性情欲自主的能动性,何春蕤在《豪爽女人》中的论述可为代表。

编辑:袁利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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