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滩名门闺秀:闻名上海滩的盛七小姐

发布于:2009-01-29 11:05 0条评论 来源:文汇报

  9月5日开庭之日果真盛况空前,不仅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还引起了法律界的高度重视,因而到庭旁听的人极多,七小姐的律师陈述案情后,盛老四的律师继起反驳,主要理由是:盛宣怀是1916年去世的,从那时起,就有了继承权的问题,就有了财产分配的问题,然而那时并没有关于男女平等的法律条文,所以,盛爱颐不应具有分得遗产的权利等等。

  一个月后,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宣告盛七小姐胜诉,应当可以分得先人的遗产五十万元。

  七小姐打胜了这场官司,拿到了自己应有的份额,尽管付出了高昂律师费。但这毕竟是一场有重要社会意义的官司,从此女性的财产继承权问题就有榜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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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上海解放,盛爱颐选择了留在上海。她住在市中心的一处联体花园别墅区,独立门户,楼高三层,楼下有一方花园,业余她练练笔,她写得一手很漂亮的毛笔字,朋友中常有人来讨她的墨宝。1956年公私合营以后,虽然固定资产没有了,但能按季度拿到定息,生活安定、舒适。

  面对三年自然灾害,又经丈夫病逝,七小姐总能表现得异常冷静。每当她抽雪茄烟的时候,就拖一只小椅子,优雅地坐到门口来,从层层烟雾中,观看路上的人来人往。

  那时路边有一个马路菜场,买菜的、卖菜的人群,熙熙攘攘,川流不息。有位并不认识她的人从她门口走过,从她手持雪茄烟的坐姿和那芳郁的雪茄香味判断,这定是哪个豪门望族的小姐。当一位朋友告知他,这就是当年大名鼎鼎的盛七小姐啊,那人恍然大悟:“怪不得!”

  七小姐活到83岁,临终的时候,她依旧干干净净,一脸镇静,非常体面,非常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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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