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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聚焦:奥运、残奥结束,北京城里的“拼车”风却没有消减之势。不仅如此,随着今年CPI的居高不下,汽油成本压力的制约,广州、杭州、上海等城市的“拼车族”早已蔚然成风。一边是网友高呼“拼车万岁”,一边却是有关部门强调“拼车合理但不合法”的尴尬。当“拼车”作为百姓需求已成事实,固有的条例是否足以将“拼车”划入非法之列?无明确法律法规约束的自发性拼车又能如何保障乘客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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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上学我去送,孩子放学你去接。从这学期起,郑州郑东新区聚源路小学的部分学生家长享受到了“拼车”给他们带来的方便。9月16日— 22日,郑州举行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郑东新区聚源路小学向全省小学生家长发出拼车上学倡议。(9月19日《东方今报》)
其实“拼车”不是新鲜事,早在头两年就已出现。而随着今年奥运期间交通管制的实行以及CPI、油价的涨涨落落,“拼车族”着实火了起来,如今更将成员扩展到了校园。然而与之相对比的是,目前国内各省有关“拼车”的法律规范却寥寥无几。就在上月,仍有部门官员向媒体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利用私家车从事有偿载客是一种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拼车合理不合法,,“拼车族”难逃无证“驾驶”的尴尬境遇;此外“拼车”不像乘坐的士那样可以得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障,因此乘客途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失,也往往会遭遇无法可依的维权尴尬。
诚然,在对“拼车”的管理上,人员流动强、行为隐秘、法律界定难,都给相关部门带来了不少的管理麻烦。但是节约型社会需要更加科学有效的出行方式,“拼车”无论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还是缓解城市压力上都能做出有效贡献;何况邻里、同事之间即便有偿 “拼车”,也合乎情理,与当前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方向并无背离。事实上,“拼车”在国外一些城市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1984年美国洛杉矶奥运会期间政府还专门推出相关政策鼓励“拼车”。毫无疑问,“拼车时代”早已来临,这种出行方式对社会的贡献以及百姓要“拼”的需求也早已显现;但国内相关政策迟迟不出台,“拼车”迟迟得不到“正身”,实在让人有些失望。
“不闻不问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法律的全面性、合理性是一个国家上层建筑水平的标志。“拼车”的尴尬也仅仅是一个缩影,由此更折射出国内人们生活与法律的距离、百姓需求与政府立法的博弈。相关部门只因缺乏相适应的现行法律条例就对“拼车”加以否定,生拉硬拽地将其抛弃在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显然不能让百姓所接受,也显然违背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
总之,对于合乎国情、顺于民意的事情,政府理应积极完善法律、弥补监管盲区来规范秩序;百姓也应该仔细区别具体行为,提高自保意识。当这样完美的搭配结合在一起后,拼车才算有了“驾照”,在这个“爱拼才会赢”的时代,我们方能放心高呼:今天,你“拼”了没有?
金鹰网见习评论员 许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