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点聚焦:农民从自己玉米地收割自家玉米要办证,这是哪里的法律和规则?当地政府说,这是是威慑乱烧秸秆的行为,农户缴纳的费用只是用作押金,将来会退还?而事实上,这以罚来禁的规定,不仅不便民,在某些方面还有还有“扰民”之嫌。 |
【相关报道】河南裴城农民割玉米须办证 每亩收费500元(图)

河南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最近有了新规矩:农户收割自家玉米必须按照500元每亩的标准办理“砍伐证”和“准运证”之后方才允许砍伐,违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农民从自己玉米地收割自家玉米要办证,不禁让人纳闷,这是哪里的法律和规则。当地政府是这样解释的,“缴费办理‘砍伐证’的目的是威慑乱烧秸秆的行为,农户缴纳的费用只是用作押金,将来会退还。”如此说来,农民既不会有什么损失,还是保护环境的一个“良策”。可事实的情况却是这样,绝大多数农户暂时无钱办“两证”,致使数万亩成熟玉米无法收割。这“良策”就让人哭笑不得了,这背后的利益诉求也就不得而知了。
长期以来,农民收割完玉米后都是就地放火焚烧处理玉米秸秆,毋庸置疑,这严重污染了空气,也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农民的这种做法不值得提倡。但是,秸秆不烧又拿来干什么?当然,秸秆可以气化,或者利用微生物高温快速沤肥,还可以开发工业原料,可是,这是农民能承受得来的吗?不过,不管怎么样,为了可持续发展,政府当然应该想法子禁止农民焚烧秸秆,可是以罚来禁的规定,不仅不便民,在某些方面还有还有“扰民”之嫌。
首先,每亩收费500元,如此狮子大开口,以种玉米维生的农民何以承受。按说,禁止乱焚烧秸秆应该是长效之策,可裴城镇却偏偏选在秋收之时,而且态度还挺坚决,谁没办证,砍玉米就要被抓。梁庄村15组65岁村民高保善砍了自家几棵玉米株喂牲口,结果被拘留并处罚款300元(不知这算不算押金)。既然都是农户的钱,早晚又要退还给农户,多交或者少交200元每亩又有什么区别,还是说行政法令也能来个秋季打折?裴城镇这种形式的押金,体现的农户的权利在哪里,镇政府的义务又在哪里?
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不得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实施行政许可,应遵循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裴城镇此举显然是典型的行政乱作为,当地官员对法规缺乏起码的尊重让人诧异,而他们对农民权益的漠视则让人心寒。更甚,他们还一副浑然不知的模样,让人无奈。
执政为民,一方的父母官少点花哨的政策,多给百姓些实惠吧!
金鹰网特约评论员 姜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