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超级女声”到“快乐男声”,由“我型我秀”到“加油好男儿”,近年来,选秀节目一直十分红火。但这种红火并不是偶然的,选秀节目迅速热播大江南北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如今人们已不再为温饱奔波,对文化娱乐生活的需求也与日俱增。这类选秀节目,实际上就是一种百姓参与、自娱自乐的大众文化。
要知道,在此之前,电视从来都是明星的一统天下,平民百姓上电视亮相被视为高不可及。而电视选秀不设门槛、不论身份,谁都可以即兴参与,这就激发了大众寻求快乐,展示自我,希望获得别人认同的内心情绪,而一旦成名,跻身明星行列,真是“天上掉馅饼”的美事。因此它具有一种“草根式”的亲和力,号召力强,趋之者众。
同时,通过电视选秀活动,老百姓可以选出自己喜欢的明星,这也增强了电视节目互动性。一直都有人质疑电视选秀的互动环节,尤其是短信投票方面,黑幕、刷票等词语总是伴随期间。因此,有人说电视选秀节目是在愚弄观众。殊不知,握有电视遥控器的电视观众是谁也愚弄不了。你耍我,你愚弄我,我大可以调台,看其他节目,可以不参加你的投票、不参加你的互动。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还是把选择的自由交给观众为宜。
况且,如今的选秀节目都进行了商业包装,并已成为一种文化商业行为,这又有什么不好呢,这不正是我们所期待的文化产业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吗?至于在这些文化商业化的运作中,如果存在坑害消费者利益,如果存在违法违规的商业运作,那就根据文化市场管理的规定,依法治理就是了。否则,也不应过多的去干涉,既然我们承认存在文化市场,由此而产生的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应该说是正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