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事局获悉,高明区调整政府聘员薪金标准,依据相关文件及实际情况,政府聘员的收入将在原先基础上平均增加约70%。其中,高级聘员月薪最高可达1.7万元,比此前的最高标准1万元增加了7000元。
政府聘员的薪酬属于国家财政支出的一部分,大幅提高政府聘员薪酬,自然不是件小事。如果按照一句流行语,这种自订规则为自己涨工资的方式,应该视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典型。
在高明区出台这个“补充意见”的时候,有没有经过同级人大相关部门的审批?按照正常的程序,政府聘员的年薪增长如此之大的幅度,必须要经过人大的审批。如果经过审批,那么不妨将审批的意见公之于众,让百姓了解一下究竟为何涨薪的幅度如此之高?如果没有经过审批,那说明高明区政府的涨薪,是一种擅自行动。
并不是说政府聘员不能涨薪,公众有3个疑问,一是涨薪的政策依据何在?二是有无经过审批程序?三是有疑问该到哪里去投诉与了解情况?
政府聘员的涨薪都必须是透明的、公开的、有依据的,并且是经得住质疑的。如果人们对此产生的质疑,能通过有关部门的解释说清楚,证明高明区的这次涨薪既符合程序,又于法有据,那么质疑之声自然会消解于无形之中。有关部门应该站出来回应质疑,以自证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