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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北京本地女孩居天(化名)经过层层选拔,考上了北大附中,入学时家长却被告知,作为户口在外地的借读生,需要一次性交纳12万元作为捐资助学,否则不能进北大附中。“捐资助学”的“土政策”不仅北大附中有,全国各地的名校也有不少在变着法的“敲诈”外地生、线下生的“捐款”。
早几年前教育乱收费被频频曝光后,教育部就明文禁止教育乱收费,各地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收取借读费或赞助费的有关规定也相继出台。然而,因为规定中没有明令禁止捐资助学,学校就打好了这个擦边球,将借读费美其名曰为“捐资助学”,借读费就如一碗换了汤的药,“外地”学子喝下去还是苦。如此下去,不知在“捐资助学”的背后还有多少个“外地”孩子要承受这份沉重?
“外地”孩子交借读费可谓是教育资源不平衡产下的蛋,名校与非名校不平衡,城乡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直接导致城乡二元体制打破后,农村生源大规模的流向城市。这种流向也直接给城市的教育带来一定的压力。或许,在当时教育资源紧缺的状态下,收取借读费不失为一种控制外地生源无节制流入的手段。然而到今天,教育资源渐趋优化,已基本达到供应平衡,借读费收取的依据随之消失,然而却衍生出了 “捐资助学”的新项目。这不能不说,我们的户籍和教育改革的步履过于蹒跚。
事实上,打着“捐资助学”的旗号收取借读费的手段实在是很拙劣,一眼便能识破。首先,学校的建设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学生应该是教育成果、教育资源的分享者,让学生捐资助学从何说起?若学校的建设确实有困难,需要学生来贡献力量,是不是应该所有的学生一起捐资助学呢,为什么偏偏把捐资助学的重任交给“外地生”。说到底“外地生”恰恰是教育资源不平衡的弱势群体。他们渴望分享先进的教育资源实属天经地义,凭什么要他们来为教育资源的不平衡买单呢?这种地域歧视背后的利益取向就不言自明了!
其次,北大附中相关负责人所表示:捐资助学属自愿,入校必须交,这更是让人哑然。 “自愿”和“必须”的自相矛盾如强盗般不可理喻,两句话其实就一个意思,交钱才能入校,而“自愿”像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用来混淆人的视听。然而,禁令教育乱收费相关规定的缺位,让破绽百出“捐资助学”名正言顺的强盗了不少“外地生”,不能高攀“12万元”的“外地生”只能知难而退。
优化教育资源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打破教育主体之间的差异,让人人平等的享受教育资源,而现在捐资助学却如一个壁垒隔在“本地生”和“外地生”之间,笔者认为,要消除壁垒,首先应该给“外地生”和“本地生”共享教育资源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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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网见习评论员 何玉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