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重庆7月2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5时16分报道,《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昨天经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条例》明文禁止家长偷看孩子聊天记录、短信等行为。有关条例的详细内容,我们连线中央台驻重庆记者吴新伟。
主持人:这个《条例》对禁止家长偷看孩子聊天记录、短信是怎样规定的?何时开始施行?
记者:现在有些家长,为了解孩子的思想状况,背着孩子偷看他们的日记和QQ聊天记录。今后,这些表面上看是“为孩子好”的行为将被明确的法律规定禁止。为保护孩子隐私,该《条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拆或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和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主持人:《条例》还有哪些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
记者:《条例》还明文禁止: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迫使未成年学生退学、违规开除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它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另外,学校周围200米内禁开网吧,对接纳未成年人进网吧的业主处5000-15000罚款,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