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住村内但无资格参与村委会选举;镇党委称其已由居委会管理
本报讯 (记者张汉宇 王嘉宁)昨日,海淀区西北旺镇西北旺村数十村民前往镇政府,讨要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选举权。村民称,村内900名“农转居”人员未获选民资格,他们虽转为居民,但仍在村内生活,应有权参与村委会选举。西北旺镇党委表示,“农转居”人员由居委会管辖,已参与居委会选举,不再参加村委会选举。
900“本村人”未获选民权
昨日上午,数十村民来到镇政府讨说法。村民们称,该村有近900名“农转居”村民。5月29日,开始推选村委会成员的投票,包括他们共2000多人参加。6月10日,村委会贴出换届选举选民名单,名单上仅1206人有资格投票,“农转居”人员无权投票。
“我们还住村内,房产在村委会的管辖中,我们却没了选民权。”村民刘女士说,选民名单公示后,他们找到村镇领导,得到的回复是“农转居”人员由居委会管辖,已不是农民,不能参与村委会选举。
刘女士出示的2007年北京市民政局出台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手册》显示:原为本村农业户口,现转为非农业户口,但仍在本村居住或工作的人员具有选民资格。“推选时还可以参与,换届选举就不能参加了?”刘女士表示不解。
“农转居”参加居委会选举
昨日,西北旺镇党委副书记胡宗江说,该村公布的村委会换届选举选民名单没问题,近900名“农转居”人员此前已参与去年的居委会换届选举。“参加了居委会选举,就不能参加村委会选举。”胡宗江说,去年居委会换届选举中,这些农转居人员均被登记为选民。部分“农转居”人员证实曾在居委会的选民资格证上签字。
有村民提出,既然没有选民资格,为何在此前推选委员时还可以投票?胡宗江说,推选阶段,居住在村内年满18岁以上的人员均可参与,与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是两回事。
“这是农村选举面临的新问题,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相关部门对此没有出台具体规定。”昨日,海淀区选举办相关人员称,农转居人员是否可以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协商决定。
■ 探因
怕财产受损力争选民权
村民为何力争选民资格?多名“农转居”人员称,自己原来的土地被征用、开发,现无地可种,每月从村内领生活费。“我们的房产在村里,参与村委会选举是想找到能放心的人替我们保护财产。”村民方先生说,他担心新选的村委会在拆迁等方面不能保护好村民财产。一名老人说,她真正关心的不是谁当选,而是关心自家房子能得到保护。
西北旺镇党委副书记胡宗江称,村内集体财产由村经济合作分社管理,相关部门正在对村民的财产管理与分配进行研究,不会出现集体财产流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