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男子杨化军(化名)平时喜欢上网,一次偶然机会加入了一个QQ群,群里面的成员不时在群里上传一些淫秽、色情视频和图片。出于好奇,杨化军经常浏览这些黄色淫秽物品,久而久之,他开始疯狂地下载这些黄色东西,供自己随时“欣赏”。直到他被当地警方抓获,他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了。21日,四川宜宾市南溪县公安局网监大队负责人透露:该大队刚侦破了一起由公安部交办的涉嫌利用互联网络传播、复制淫秽物品的案件,嫌疑人杨化军被警方抓获。
在家被抓只因下载黄色视频
2月26日上午10时许,家住宜宾南溪县城区的杨化军刚关掉电脑,正准备外出时,突然听到敲门声。
打开门一看,门外全是陌生人。这几位陌生人正是宜宾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南溪县公安局网监大队联合侦办组的案侦民警。
民警依法对杨化军家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式电脑硬盘进行了检查,查出大量从网络下载复制的涉嫌淫秽色情物品,包括视频文件39个(约7G),淫秽黄色图片526张(约80M)。
网监大队半月锁定“色情”QQ今年春节前,警方开始撒开一张缉拿利用互联网络传播、复制淫秽物品嫌疑人的大网。南溪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得到宜宾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指令,要求查证公安部交办的一起涉嫌利用互联网络传播、复制淫秽物品的重大案件。
宜宾市及南溪县两级网监部门的案侦民警经过近半个月的调查,一个熟悉的QQ号多次跳入警方的视线,经过查证,该QQ号经常从网上下载含有淫秽色情的视频和图片,它的“主人”杨化军(南溪县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迅速被警方锁定。
警方提醒网上“不端”或违法
南溪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大队长刘应南提醒市民,要重视当前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连通,网上与网下相互联动,人们在虚拟世界里若行为“不端”同样可能涉及违法犯罪。
刘应南指出,鉴于嫌疑人杨化军在家观看淫秽物品,并未向外传播,且没有以此作为谋利的工具。根据1997年由公安部发布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网监部门对嫌疑人杨化军处以警告及罚款3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