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建禄:我承认是工作疏忽,但不是故意违法,我们不敢对抗法律。
5问
海口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是否越权?
海南省工商局局长黄成模: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公布,海口工商没有这种权力
记者:海口市工商局有无权力发布相关消费警示?
黄成模:农夫山泉和统一是拥有大量消费者的知名企业,产品如涉嫌总砷含量超标属于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就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有关程序办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海口市工商局显然没有公布这种消费警示的权力。
记者:谁要求将产品下架的?消费警示到底是谁签发的?
王建禄:我想是权威部门作出的检测结果,值得信赖,当时又快下班了,工作人员说有5个产品不合格,为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工商部门就要将“问题产品”赶紧下架。我当时没有仔细看到底涉及哪些企业,这也是我的重要疏忽。消费警示不是我签发的,到底是谁签的,还得回去查(4日下午,王建禄来电称回到局里查记录发现消费警示文件是自己签发的)。
6问
“对消费者负责”是否就可违规复检?
海南省工商局局长黄成模:农夫山泉的顾虑也有道理
记者:农夫山泉认为复检程序再次违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王建禄:说复检再次违规,我不太能理解。11月27日上午,我亲自接待农夫山泉负责人,请他们来看送检的样品备份,我怕生产产品的班组不一样,所以坚持要用封存在保密室的初检样品备份复检,但农夫山泉负责人下午没有过来,并表示没有时间。
黄成模:按规定,复检应由企业、工商部门和检测机构三方共同进行。但农夫山泉表示初检就没有经过他们,不同意用初检产品备份复检。我觉得农夫山泉的顾虑也有道理,但海口市工商局出于对企业和消费者负责,必须尽快出复检结果,因此在没有农夫山泉参与的情况下进行了复检。
7问
执法部门公信力受损,谁该对此负责?
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建禄:不作为或乱作为我们都要承担责任
记者:通过“农夫山泉、统一”事件,消费者感觉有种被“绑架”的味道,到底该喝什么水到现在还弄不明白。海南工商部门在这一事件中负有怎样的责任?
王建禄:此次事件对执法部门的公信力肯定有影响。法律是把双刃剑,我们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同时必须依法办事,不作为或者乱作为都要承担责任。
黄成模:海口市工商局执法程序确实有错。这几天我一直睡不着觉,总是在反思这一事件中到底暴露出哪些问题。最大的教训是一定要按程序执法。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
■还有两问
权威部门
到底何时查清情况?
回顾整个事件,我们看到的是一连串“低概率事件”和“低级错误”推动事件不断升级。孤立地看其中任何一个“低概率事件”和“低级错误”,在现实当中都是有可能出现的,但在同一个事件当中出现一连串“低概率事件”和“低级错误”,就不能不让人感到疑惑:执法部门为什么不守法了?权威检验机构为什么不权威了?
这些问题公众和媒体回答不了,协会负责人、食品安全专家也回答不了。中国工程院院士、食品安全专家陈君石认为,权威部门应该尽快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勇则指出:“事件最终影响的不只是一个海口市工商局和几家检测机构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而是整个工商和质监系统,甚至整个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有关协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专家呼吁,政府部门应抓紧对事件进行调查,尽快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拿出整改措施,最大限度恢复政府部门公信力。
据新华社
“砒霜门”未了
当事局长岂能走人?
正当“砒霜门”事件闹得风生水起之际,突然传来消息:12月1日,海口市工商局主要领导更换,原局长何运杰调省工商局工作。
早不走,迟不走,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局长上调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何局长从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全身而退,实在是高。岂止如此,何局长这一走,也给海口市工商局大大减轻了舆论压力。反正第一责任人走了,你农夫山泉即使打上门来,工商局也有了推脱的理由。新来的局长可以情况不明、容我以后查明情况再给答复为由,玩几招太极拳,借以拖延时间,等风头过去后再作理论。
从效果分析,此次人事调动暂时起到了保护下属的作用。但应当说,此举是违规的。先不去引用中央有关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一系列规定,单对照2005年颁布的《海南省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看看违反了哪几条:
先看《规定》第五条第九款:瞒报、谎报、迟报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或其他重要情况的应当问责。暂且不论“砒霜门”事件是否因谎报引起,在“砒霜门”事件上,海口工商局犯了多大的错,单就造成的社会影响,作为工商局第一责任人的何局长也难辞其咎。此时此刻,何局长怎么连一声抱歉都没有,就“拍屁股溜了”呢?
再看第十一条:根据有关信息来源,发现有关行政首长可能有应当问责情形的,省长可以责成省政府办公厅或者监察厅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不知道这个规定执行了没有?何局长总得等上级调查完了再挪窝儿吧。
当“砒霜门”事件尘埃未定之时,作为海口工商局的第一责任人,何局长应当给受害方和广大消费者一个说法,该道歉的道歉,该问责的问责,无论如何不应该“溜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