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特勒的头像、纳粹的“卐”标识、二战时期的纳粹海报……这些与纳粹有关的图案,被印在火柴盒上作为商品的外包装一起销售。近日,西城区枫蓝国际商场内的一家火柴店,因销售这种类型火柴,引起了部分顾客的不满。
火柴盒上出现纳粹标识
昨天下午,记者在枫蓝国际商场内这家名为“火柴天堂”的小店里看到,柜台里面摆放着许多不同包装的火柴,火柴盒上的图案,既包括奥黛丽赫本等人物型的,也有“文革”语录、央视体育解说员韩乔生的语录等语录型的,“单身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让你结束单身的人”等网络IN语也出现在火柴的包装盒上。
靠右侧的柜台上,记者看到摆放着“二战时期纳粹海报”、“德军二十四元帅”等系列火柴。在“德军二十四元帅”大盒的外包装上印有纳粹的“卐”标识,里面小盒的图案则为瓦尔特莫德尔、弗里德里希保卢斯、冯克鲁格等二战时期有名的德军将领的头像,纳粹德军的空军元帅、纳粹党的二号人物、希特勒的指定接班人赫尔曼威廉戈林也赫然在列。店员告诉记者,“德军二十四元帅”分为两套,每套有12盒,整买18元,单个购买的话则是每盒2元。“上次一位先生一下子买了两套,说朋友看到后肯定会拿走,索性一下子买两套。”
顾客认为感情受伤害
“火柴追求创意没什么,”住在附近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看到火柴盒上印着包括希特勒在内的德国战犯的形象以及纳粹标识,却感觉非常不舒服。他认为,如果这种火柴作为商品在市场上流通,客观上无疑会让纳粹的标识得到宣扬,这对爱好和平的人们来说是一种感情上的伤害。
不过,也有人持不同意见。火柴店内一位顾客说,这只是艺术创作的一种形式,并没有对纳粹进行歌颂或者表示认同,无须太过较真。
“我原来都不认识是什么标识,”对此,火柴店的店员告诉记者,有一天,一位老人走进来后对她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连这个也敢卖,就不怕有人来抓你?”那时候她才知道这是纳粹的标识。“我们都是按照正常渠道进货,能生产、被允许销售估计就没有问题。”店员说,为何能销售她也不清楚。而他们老板出于个人爱好开这家火柴店,但不管是进货还是财务都不参与,只是有时候过来看看。当记者表示想与小店负责人沟通时,店员经电话请示后表示“老板很忙”。
律师:违反公序良俗
据邦联律师知行服务网曹波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并明确规定不得含“淫秽、迷信、恐怖、暴戾、丑恶的内容”,不得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而纳粹的标识会让人自然而然地联想到血腥恐怖,违反了公序良俗,从这个角度看是不允许的。(北京青年报 高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