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代幼女诉讼要千万富翁遗产(组图)

发布于:2009-08-13 09:23 0条评论 来源:金羊网

小玲提供的两人结婚照。

小玲抱着女儿和李明伟在一起。

  死者结发妻子不承认丈夫有私生女,孩子身份鉴定成难题

  双方态度

  我只要100万元,够甜甜今后的生活费和学习费用就好。

  --"二奶"小玲

  不能随便说谁是谁的女儿,法院判了真就是真。判了我们要负责任,(我们)也会负。

  --发妻胡敏霞

  ■新快报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黄兰

  “二奶”阿玲说,5年前,广州一位46岁的千万地产富翁病逝,在南海黄岐留下当时4岁的私生女和30岁没有名分的她。近日,她向白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儿继承富翁100万元的遗产。此案昨日在白云区法院开庭审理。富翁的母亲也同时起诉媳妇,要求分得遗产100万元。

  现年35岁的小玲(化名)14年前认识了广州富商李明伟(化名),两人发展成恋人后在南海黄岐同居。2000年3月15日,小玲生下女儿甜甜(化名)。幸福的生活刚开始不久,2003年,李明伟生病回广州治疗。次年,李明伟病情复发,再次回穗治疗。从此两人就失去了联系。直到2008年,小玲才知道自己朝思暮想的爱人已在四年前去世。无奈,她只好独自一人打零工抚养女儿。

  今年2月,小玲代女儿向广州白云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李明伟的妻子胡敏霞(化名),请求法院确认甜甜对李明伟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要求分得遗产100万元。小玲称李明伟去世后,其遗产主要有: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的多套住宅及商铺、广州市×林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份、10亩别墅用地、汽车等。

  小玲在诉状上称,她和李明伟虽然没有办理合法的结婚登记,但由于甜甜是她和李明伟所生。根据法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甜甜是李明伟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告、李明伟之母、李明伟的三个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因此,有权继承遗产的六分之一。

  此案昨日下午在白云区法院开庭审理。由于胡敏霞与李明伟育有三个孩子,而这三个孩子也是父亲的遗产继承人。法院为了保护三个子女的诉讼权利,决定将三名孩子追加成案件的当事人。据此法院决定改日开庭。

  与此同时,李明伟的母亲也站在了原告席上。她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儿子去世后,媳妇一人掌管了所有产业。如今媳妇每月给她七八百元的生活费,交完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后就所剩无几了。无奈之下她只得和儿媳对簿公堂,要求分得遗产100万元。法院将这两个遗产案件合并审理。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编辑:袁利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