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维权竟上工厂“黑名单” 在同行业求职无门

发布于:2009-05-20 09:32 0条评论 来源:广州日报 

  商会:领导不在无法回答

  行业商会真的会炮制这样一份“黑名单”?其中是否另有隐情?记者昨日电话联系番禺珠宝厂商会,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在听了记者的情况说明之后表示,因为商会的领导不在,她们无法回答记者的问题。随后记者又用电子邮件发了一份采访提纲,但直至发稿时,暂时还没有得到他们的回应。

  律师:工厂此举属于侵权

  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春平认为,如果厂方不能证明阿海和他的工友“欺骗员工签名”及“挪用员工签名”行为属实,那么这种开具“黑名单”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工人的名誉权,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等不良影响。阿海和他的工友可以依法提起侵权诉讼,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并负责为他们恢复名誉。(记者李立志、余莎米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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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袁利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