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颐园小区外一家药店兼职做药师。”4月16日,接到市民举报后,记者两次到银川市颐园堂大药房进行暗访,发现兴庆区卫生监督所一科长违反相关规定在该药房兼职。
据了解,依据相关规定,开办药店除了要具备一定规模的场地外,还须有两名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主管药师,且在职人员不
能在药店虚挂职务。当日,记者来到该药房,只见该药房门口坐着两位老太太,一名穿白大褂的年轻女子在招呼顾客。店内悬挂的公示牌上贴着两名工作人员的照片,一名叫李金萍,是法定代表人;另一名叫金彩霞,为质量监督人。照片下方还挂着两人的《从业人员健康证》。记者问这二人是否在店里,工作人员闭口不答。
4月17日,记者再次来到该药房,正好碰到李金萍。她说:“我是药房负责人,金彩霞是药师,她偶尔会来。”对于金彩霞在卫生监督部门的身份,李金萍避而不答。
4月20日,记者到银川市兴庆区卫生监督所,在一楼入口处张贴的公告栏里看到金彩霞的照片,确认她系该所监督一科科长。
昨日,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科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不卖药就不用办健康证。既然颐园堂大药房里悬挂着金彩霞的健康证,就说明她是该药房的药师。另外,作为药房的质量监督人,不能挂虚职;而金彩霞既是药师又是执法部门领导,属于虚挂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