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由深圳市财政列支
该则公告下方附有一则说明,对干部疗养待遇标准有明确规定:在职局处级干部疗养待遇标准是,局级4000元/人·年,处级2100元/人·年,调离或退休的干部当年仍可享受该待遇,7月1日前新提拔的在职局处级干部享受全额疗养待遇。7月1日后新提拔的在职局处级干部疗养待遇标准是局级3000元/人·年,处级1050元/人·年。
该则“说明”还称,为保证在职局处级干部能及时享受当年的疗养待遇,请“各单位”将局处级干部的新提任、退休、调离的相关文件等信息与疗养院及时沟通,疗养院将根据收集的相关信息上报组织部、人事局、财政局,申请或取消他们的待遇。每年12月底前在职局处级干部如果不带上疗养卡到疗养院做预约疗养或换领票处理,当年疗养经费将被财政收回。
这则“说明”显示,在职局处级干部的疗养费用是由市财政支付的。记者登录深圳市麒麟山疗养院的网站,网站内容证实:市属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局处级干部,在深工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其疗养经费由市财政列支,麒麟山疗养院与市财政局按实际疗养人数每季度结算一次。
推算年花费逾650万元
记者试图向人事部门了解,可以享受这项待遇的局处级干部到底有多少?但有关部门未能提供信息,记者多方查询,也未寻找到准确信息。但根据深圳市妇联公布的信息,截至2008年底,深圳共有局级女干部97人、处级女干部1060人。女干部比例约占全体干部的40%。以此数据大致推算,此项“待遇”,一年花费的资金超过650万元。
财政出钱疗养,是否违纪?记者前天就此事采访了深圳市监察局局长杨洪,他表示,目前还没有看到该则公告,具体内容也不清楚,所以是不是违纪还不能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