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三中全会 农村土地承包期有望延长到70年

发布于:2008-10-08 20:50 0条评论 来源:华商报

  ■安徽宣城

  1997年试点,无一不良抵押贷款

  安徽省宣城市从1997年就开始“悄悄地、大胆地”试点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改革,使农村房屋产权在进一步明晰后进入银行作为抵押物,并允许进行交易。农房明确了权属,在资金面引发了连锁反应,宣城农房的流转与交易逐渐活跃起来。据宣城市房管局提供的数字,截至2007年底,安徽宣城市利用房屋产权抵押发放贷款5个亿,尚未发生一笔不良贷款。

  ■河南沁阳

  2200亩农村土地首次公开出让

  今年9月11日,2200亩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河南省沁阳市一次性交易成功。其实从2002年起,该市的西万村、紫陵村先后探索出对外承租、农地入股等不同形式的土地流转模式,实现了转产农民与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公司的双赢。据介绍,今后这种形式的流转交易将延伸至乡镇。

  ■福建三明■福建三明

  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贷款

  从2006年开始,福建三明农村信用社就推出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目前全市农信社累计已发放该类贷款318万余元,涉及流转土地近3000亩。主要采取“公司+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基金担保+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和直接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等方式。

  ■专家担心

  土地流转造成失地农民出现

  对于各地悄悄做着的名称不一的农村土地流转,专家也表示了担忧:农房产权流转交易之所以行走在“法律边缘”,核心问题是农民的宅基地能否流转。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全面建立,一旦失去住房及其宅基地,将会造成农民流离失所。此外,一旦解禁,有可能引起部分城镇居民因买不起城市住房,转向农村购房。对于专家学者的担忧,或许十七届三中全会揭晓的政策将会给出一些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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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