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严控加班 南京规定职工月加班禁超36小时

发布于:2008-07-05 10:59 0条评论 来源: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昨天,南京气温上升到35℃。劳动保障部门人士说,酷热的天气中,企业应严格控制职工加班加点,职工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有关人士说,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不得强迫加班。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从现在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主要对服装、电子、机械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进行检查。各用人单位,特别是高温作业和室外作业单位,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合理调整职工休息时间,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凡违反工作时间规定,强行安排职工超时加班加点的企业,希望劳动者或其他任何组织、个人,积极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将及时依法查处。投诉电话:86590900。
 

[编辑:何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