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惯例,公司招聘的时候,对于条件相当的男女,招聘方往往都会选择男方。纵使是男方条件上要差一些,招聘方甚至也不会改变他们的选择。这就是性别上的歧视。但是迄今为止没有出现任何一个因此而发生诉讼的官司。这说明了一个问题,社会舆论上有男女歧视,而女性也默默地接受了这种歧视,甚至牢骚都没有发过。当然甚至还有人反驳说这未必是一个歧视,只是在不同方面各有所利各有所弊罢了。当大家都对这种事实见怪不怪的时候,偏偏戏曲学院反其道而行之,对一位一敌百脱颖而出的女性进行破格录取,于是有人认为这是女性翻身的标志,是男女平等的前奏。醒醒吧,天亮了。这绝对不是男女平等,这只是后台不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