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城管是不会承认自己“殴打女童致其吐血”的事实的,他们和他们在全国各地的同行们向来在这样的事件中占不到理,只能以“女孩是在冲突中意外受伤”、“是那女的(女孩妈妈)先动手”、“我们有他们暴力抗法的视频”这样的说辞来为自己辩护——现在事情正在调查,我们固然不可断定他们真的打了小孩(哪怕经验告诉我们这是完全有可能的),但我们仍旧可以质问:为什么不出示女孩受伤时的视频记录?为什么有小孩在场还要毫无顾忌的施以强制行为?为什么当记者打电话去他们单位问情况时,却被以“单位正在搬家,领导正在开会”的理由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