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江苏4月8日讯(记者 肖水金)4月7日至8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马尧海等人“聚众淫乱”案。庭审中,检方与马尧海的辩护人就“聚众淫乱”的罪与非罪展开了辩论。
庭审中,检察院指控,马尧海等二十二名被告人组织或者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马尧海的辩护人对其进行了无罪辩护。他认为,聚众淫乱罪侵犯的是社会公共秩序,而马尧海等人的活动不涉及金钱交易,同时也具有封闭性和隐蔽性,故其没有侵犯刑法保护的社会公共秩序,本案涉及的性聚会应该属于私人的范畴,不应当以刑法处罚。
除马尧海外,其余21名被告均表示认罪,其辩护人也都作了有罪辩护。
在量刑方面,检方认为,应当根据犯罪情况分别量刑:部分被告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而第一被告人马尧海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始终缺乏清醒的认识,应酌情从重处罚。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