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大火案庭审结束 第一被告劝说他人担责

发布于:2010-03-26 08:08 0条评论 来源:新京报 

  - 家属反应

  “带个路就犯罪了?”

  在9页的起诉书中,前3页半用于罗列被告人姓名、职务。21人中包括多位“总经理”“主管”“负责人”,只有两人的介绍最简单:“无业”,一个是薛继伟,一个是张炳建,他们被指控运送烟花进京。

  薛继伟家在河北,平日跑运输为生,时常跟着剧组拉些设备。事发前,烟花公司的刘发国找到他,“给中央台运点炮竹。”薛继伟又找到司机张炳建,让他跑一趟。在商量的价格中,薛可以从中拿到近1000块钱的差价。当日他开着辆小轿车将张炳建运载的一车炮竹带到了河北和北京的交界处,然后自己开车返回了家里。

  “他也就是给带了个路,他连北京都没进。”薛继伟的妻子说。开庭前,薛家提前接到通知只有一个旁听名额。全家人商议后,让薛继伟的妻子上京。与济济一堂的大牌律师相比,薛家没钱请律师。最后由法院指定了一名律师帮其辩护。

  薛继伟妻子在二中院门口被一群记者围住,她匆匆跑开,“从没见过这阵势”。前两天的审理中,她就看到丈夫一眼,前日中午休庭时她以为对丈夫的审讯已经结束,下午就没有必要再参加了。她不太明白这些程序,也没搞清楚丈夫怎么就成嫌疑人了。她说,他们根本不认识徐威。

  不过,薛继伟认罪了。依据法律,参与“运输”也属于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范畴。

  尽管满肚不解,她不得不面对丈夫认罪的事实,趁着上厕所的空当,她给老家打了个电话。她还能做的,就“只有等判决了”。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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