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虐待动物法》酝酿出台 吃猫吃狗或罚款五千

发布于:2010-01-27 10:12 0条评论 来源:广州日报 

首席起草专家

  建议立法反虐待动物

  并非一刀切 处罚各地自行决定

  今年北京两会上,北京市政协委员、动物保护法项目组负责人、首席起草专家、社科院法研所常纪文再次建议立法反虐待动物,并接受本报的专访。

  常纪文认为,禁食猫狗在除广东之外的诸多地方已经形成了认识共识,但考虑一些民族吃狗肉的风俗习惯,建议稿中也将具体惩罚措施下放到各个省市自行制定,并非一刀切的禁止。

  如何有效监督保证反虐待法有效施行?他提出,“就像打假一样,反虐待动物,也有相应的执法机关,动物保护组织,百姓都可通过电话举报等方式对虐待动物行为进行监督。”

  残酷虐杀

  猫狗由于反抗性强,往往更易被粗暴虐杀。它们从被抓、被关入狭窄拥挤的笼子,尾巴和脚被夹断,没吃没喝。

  由于人们听信“生宰的猫狗肉味更鲜”的传言,猫狗被屠宰的方法异常残忍:喉咙被铁钳钳住,被人用棍棒痛击头部,用刀割开喉咙或被刀刺进腹部,被电击、被勒死,或者还可能被活活扔到开水里烫死,惨不忍睹。

  正是由于猫狗无法规模化饲养,被偷盗来的猫狗往往没有经过任何部门检验检疫就上了餐桌,安全无法保证。(记者柳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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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袁利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