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原副局长家中失窃 不报案却问行贿人咋办

发布于:2009-12-23 08:19 0条评论 来源:重庆晚报 

  家中失窃,不报警却问行贿人“怎么办”;涉嫌受贿84万元,昨日在沙区法院受审

  北碚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王小恒利用手中职权,多次帮助从事色情经营的“三溪花园”逃避查处,并在监管上为北碚爆破工程处大开“绿灯”,为此先后受贿84万余元。昨日,52岁的他在沙坪坝区法院受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检方指控他受贿84万

  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12月到今年4月,王小恒在北碚区公安分局担任副局长,分管治安、消防等工作。期间,“三溪花园”负责人郑方林和龙正兵,为了能顺利经营从事色情行业的“三溪花园”,多次向王小恒行贿。郑方林承包了北碚爆破工程处后,应王小恒要求,每年还将利润的三分之一作为干股分红送给王小恒。几年中,王小恒先后收受郑方林、龙正兵贿赂84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王小恒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到十五年。

  收钱当起“保护伞”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王小恒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不过他称,在他任职期间,没有发现“三溪花园”有卖淫嫖娼的行为。

  检察官当庭宣读了郑方林的证言。郑称,“三溪花园”原来曾设有“小姐部”,有为男性客人提供一次性服务的“小姐”20余人。此后,他们又开始经营木桶浴和药浴,为客人提供全身按摩,也为“有需要的”男性客人提供生殖器按摩服务。

  郑方林称,他们知道经营行为和法律相抵触,为了寻求“保护伞”,他们才给王小恒送钱。有了王小恒的关照,他们没有受到警方查过,而周边的娱乐场所几乎都受到过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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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袁利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