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
根据《中青报》的报道,李庄的行为还不仅如此,他曾向龚刚模的亲友表示,自己要组建一支“跨区域打捞队”,为此已经在北京、成都、重庆等地聚集了一帮高人,而龚刚模的亲友“捞人”心切,几天之内就支付了245万元给所谓的“跨区域打捞队”。李庄则在得到钱后向北京同行发出“够黑、人傻、钱多、速来”的手机短信。
对于案件的情况,今天我们也电话采访的报道此事的《中青报》记者。
记者:
这两天你也没有接触过李庄?
郑琳(中国青年报记者):
还没有接触到。
记者:
还没有接触到。
郑琳:
只看了一些卷宗。
记者:
咱们下一步的调查主要集中在什么地方?
郑琳:
当然我们还希望能够访到李庄,因为其它的与本案涉及的人都访过,但是他本人没有访到,能不能争取到现在也很难说,需要公安的支持。
解说:
现在,律师李庄已经被逮捕,对于这一事件,重庆政法系统的官员对《中青报》表示,类似李庄这样的行为,实际上对当事人造成了二次伤害,而律师的尴尬作为和滥用潜规则,所造成的灾难全由国家和民众来承受,公信力弱化由政法机关来承受,从众心理、潜规则冲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让党和政府来埋单。
主持人:
今天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何兵教授。
何教授,刚才我们也采访到了报道这件事情的记者,我们通过这些目前情况的了解,律师已经被检查机关批捕了,捕是捕了,但是他到底是什么罪还没有定。但是媒体现在我们看,用的标题叫做“重庆打黑,惊报律师造假门”,您觉得现在就用这个“律师造假门”时机是不是恰当的?
何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我觉得用词是不专业的,那个报道我看了。比如说,律师回北京,他说人家是潜回北京,因为你当时公安也没有立案,人家回北京很正常。
第二个,律师跟被告人说,如果你证词是真实的,你可能面临着死刑的判决——实际上,律师准确地告知当事人你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是律师的基本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