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15日讯 开着本田轿车,经营电器生意,享受着高消费的生活,欠下40万元却到处“躲猫猫”。近日,躲藏了一年多的海口男子符某最终还是躲不过龙华法院执行法官的法眼,被该院司法拘留,其使用的本田轿车也被法院依法查封。
据龙华法院执行庭法官介绍,1999年,海口市工商联合会与符某签订承包合同并约定,工商联将海口市工商大厦六楼六层、附楼三层、前院停车场、后院场地等给符某经营旅游餐饮业等,承包经营期限从1999年11月1日到2004年10月30日止,承包金额为每年40万元,按月支付。2002年,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将承包期限延长三年。但在2006年初,符某以其客房、茶艺营业效益骤减为由,未再付承包金给工商联,至此,共欠下工商联40万元人民元。
经多次催款未果,无奈之下工商联于2006年向龙华区法院提起诉讼,龙华法院院依法判决符某应支付工商联承包金、违约金等约共计40万元。按照判决书结果,符某应支付工商联约40万元的款项,但其却拒绝履行判决决定,并玩起了“捉迷藏”。 2006年7月,法院根据工商联的财产保全申请,查封了符某名下的金牛新村房产一套,但在查封期间,符某却将该房产过户在其岳母名下,试图转移财产。
鉴于符某拥有轿车,能够享受高消费的生活却拒不配合执行,11月9日,龙华法院依法对符某实施拘留,同时查封了符某使用的本田轿车。“欠债还钱,躲是躲不掉的!”龙华法院执行庭法官接受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这些心存侥幸的老赖,法院将动真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记者纪燕玲 实习生金菊 通讯员张为群 黄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