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对方女友漂亮“惹事” 3男子殴斗致一死一伤

发布于:2009-11-12 11:48 0条评论 来源:沈阳晚报 

  “这个女孩子挺漂亮!”就是因为酒后的一句话,就引发了两伙素不相识的人一场殴斗,最后造成一死一重伤,一人被判死缓,两人被判有期徒刑6年的严重后果。

  11月9日,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3名男青年静静地听完法官对他们的宣判,都表示不上诉后静静地离开了法庭。

  2008年12月25日21时许,在法库县一烧烤店喝完酒的张新、杨斌、王强,在烧烤店内走廊里与黄贺、黄贺的女友和黄贺的朋友不期而遇,杨斌看见黄贺女朋友后,就顺嘴说了一句“这个女孩儿挺漂亮”。这话刚好被黄贺听到。

  在张新、杨斌、王强三人离开烧烤店后,黄贺打电话叫来朋友追了出去。在烧烤店北侧的一胡同内追上他们三人,并发生了殴斗。

  判决书显示,张新和王强殴打黄贺的朋友赵某时,张新持刀照赵某的胸部刺2刀。后张新、王强与追打黄贺的杨斌一起打黄贺,张新持刀刺黄贺的头、手等部位数刀。致赵某死亡,黄贺身受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新、杨斌、王强共同伤害被害人,致被害人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辩护人提出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有一定过错,法院经查本案有证据证明被害人黄贺确对引发本案负有一定责任。

  另外,被告人张新持械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系主犯,但其家属积极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双方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定,且该民事原告人表示谅解,故对张新判处死刑,缓刑2年执行;判杨斌、王强犯故意杀人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编辑:袁利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