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黑名单第一案一审判决 专家忧人人可上黑榜

发布于:2009-11-12 10:15 0条评论 来源:中央电视台

  主持人:

  他不确定谁确定?

  王锡锌:

  现在讲国际惯例,在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应该是安全、安保、公安等等部门,也就是司法部门来确定,至少要和航空管理部门联合确定。

  主持人:

  按照国际惯例,我们也看到相关的报道,航空公司认为,对自己的航空器存在威胁的,他就有权拒绝,这不是说航空公司本身就可以做到这一点吗?

  王锡锌:

  但是我们必须看这个保安手册,再看PPT,我们的理解,现在经营人可以拒载,但是我觉得,我们其实更应该关注的是,必须授权。那么请问,航空公司厦航得到了谁的授权,法律有没有给它授权?没有,民用航空总局有没有给它授权?没有,安全和保卫部门有没有给它授权,没有,所以要强调你有没有权来定,如果没有权,那么你这样定可能在资格上就存在问题。

  主持人:

  如果有授权了,我来确定它是一个“潜在威胁分子”,标准是什么,怎么来确定?

  王锡锌:

  这是最重要的问题,因为我刚才说“潜在威胁的人”或者“潜在威胁分子”,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它相当于给人打上一个标签,会剥夺一个人的出行的权利、运输的权利。标准如何定,当然不可能逐条列举,但是至少需要一些可以初步判定的标准,比如有的人被认为是恐怖分子,或者已经有严重的威胁公共安全的记录,也就是说必须要有初步的证据,不然没有标准你可以随意发挥。就像我刚才提到,在2007年春秋航空公司和旅客因为航班误点造成争议,结果旅客就统统被列为黑名单上的人,被拒载了。如果是这样,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担忧,我们以后看到航班误点还敢不敢去据理力争,捍卫我们的权利。我说得难听一点,开个玩笑说,今天我们在这里评论厦航,我们会不会有可能被列为“潜在的威胁分子”?

  主持人:

  也许厦航会把你列为VIP。

  王锡锌:

  我觉得如果特这样做的话,我宁可放弃VIP,给出一些具体的标准,对所有的乘客、对大家都有一个明明白白的道理,如果要黑,黑得明明白白,那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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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