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原因造成外资企业违规涉足饮片生产
早在上世纪50年代,我国就将炮制技术列入保密技术范畴。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科学技术部于2002年1月1日施行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中就明确规定:“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中的“毒理中药的炮制工艺和产地加工技术”以及“常用大宗中药的炮制工艺和产地加工技术”禁止出口。2003年,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也指出:鼓励投资项目中“中药饮片传统炮制工艺技术”除外,而“传统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秘方产品的生产”,则禁止外商投资。200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发文,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关。对已经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需要限制其生产范围。
外国企业为什么能在我国明令禁止外资投资领域如入无人之境呢?张世臣说,许多地方政府对国家在特殊领域的规定并不了解,所以无从管起。有些地方政府虽明知这些规定,但为了经济指标,对此不管不顾。张世臣曾做过调研,国内实际饮片厂数量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多几百家。“外贸部门都可以给建饮片厂发批文,可见其中的管理出现了问题。”张世臣说。
中国中药协会中药种植分会副理事长周成明告诉记者,我国对外商投资中药初加工没有限制,他们利用这一环节,以建立中药材初加工工厂的形式在国内立足,然后悄无声息地扩大至中药饮片生产环节。他说,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利益,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欢迎他们在当地开办饮片加工厂。
张世臣说,虽然有各种规定严禁外资涉足中药饮片生产,但是没有政府部门监管,这让规定成了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