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男子因强暴女儿23次获刑28年

发布于:2008-11-23 14:51 0条评论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新加坡11月22日电 新加坡一名39岁的父亲因23次强暴自己的女儿而被法院处以28年监禁和28下鞭笞。

  新加坡《海峡时报》22日报道说,这名男子共有3个孩子,此案的受害者是其中最大的一个孩子。

  自2005年底,该男子开始对当时13岁的女儿进行性骚扰。女孩的男友将此事告诉学校,校方随后通知了警方。

  这名男子的妻子和子女,包括受害者,以失去家庭收入为由向法官提出从轻判决的请求,但遭到拒绝。

  法官对这名男子说:“我想强调的是,你个人和你家庭的困境完全是由你一个人造成的,没有人会指责你的女儿。”

[编辑: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