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网事贡献

发布于:2011-03-11 08:49 0条评论 来源:新华网

  【解说】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回顾近十年来的中国法制建设之路,来自网络上的积极声音作出了许多有益的贡献。

  近两年来,孙伟铭醉驾致四死一伤案、杭州“七十码”案、河北李启铭案等等一系列恶性事故掀起网络舆论大潮。全国政协委员施杰在2010年全国两会提出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罪”的提案,短短11个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正式规定了“危险驾驶罪”这个罪名。

  自己的提案被采纳,施杰说他感到很光荣,同时,网络民意的作用也不容小视。

  【同期】全国政协委员施杰

  应该这样来讲,因为我们现在科技的快速发展,让我们的更多老百姓有了一个非常便捷的、方便的、发表自己言论的平台,这就是网络。通过这种网络能够很及时地表达对于社会问题的一些看法或者是一些意见和建议。

  【同期】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

  我认为不仅仅是发挥作用,应该是非常非常积极的作用。其实网络任何一种新技术革命,都会推动我们这个社会的进步,能够帮助公民正确地认识自己有什么权利、该承担什么义务。

  【解说】在过去十年,中国网民人数呈几何级数增加,通过新闻跟帖、网上签名、网络论坛、网络民意调查、网络议政等网络渠道,对热点事件 “拍砖”、“灌水”,不断促进现行法律法规的完善。

  刑法修正案(八)中增加“危险驾驶罪”只是一个很小的例子。我们都还记得,孙志刚事件在网络世界产生的巨大反响,促成了实施20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除,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佘祥林案推动了死刑案件的审判程序改革;三聚氰胺事件加快了食品安全法的高调出台。

  【解说】201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车船税法草案一审稿,并在中国人大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人大网收到22832名网民提出的97295条意见。其中,要求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的有53137条,占54.62%。

  今年3月,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公布,排气量在2.0升以下的乘用车的税额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降低。

  【同期】全国人大代表陈舒

  其实就是各种利益博弈的结果,就是给它一个渠道,促进它理性地、合理地进行这种利益博弈。最后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样的法律就使大家都可以接受,大家都能够,不能说百分之百满意,但是基本上大家都认同,那这样的法律它的执行,我相信就会没有障碍。

  【解说】“十一五”期间,中国驶入“民生立法”快车道,每一步进展,都有网民的足迹。例如在2006年,劳动合同法草案在一个月时间里收到近20万条意见,其中九成以上来自网络。而在2010年9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有关机构负责人与亿万网民在线共议代表法修改,这也是我国立法史上第一次以这种即时沟通、互动交流、释疑解惑的方式,吸引公众对立法工作的广泛关注和参与。

  劳动合同法经历了4次审议、社会保险法4次审议、物权法8次审议……全国人大“开门立法”,网络民意与传统民意一道,汇集成了公民参与立法和表达诉求的清晰声音。

  近几年来,通过网络征集民意、与民互动,也成了不少代表委员履职的新方式。今年两会,就有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微博上晒出建议或提案,听取网友意见、解答网友疑惑。

  【同期】全国政协委员 施杰

  两会前我把我的提案、我的一些意见放在里边,然后通过这种方式来征求我们更多的网民对我的提案有什么批评的意见、好的一些建议、怎么样来规范,从而让我对我本身的提案更加完善,然后更有可操作性。

  【同期】全国人大代表 韩德云

  普通百姓各方面的问题都有,说明他们对法律的需求是非常渴望,我有选择地做一些答复。网络目前发挥的影响可能仅仅才是一个开始,未来究竟还会有多大的作用来推动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进步,我相信还有很大的空间。真正坚持不懈的其实是我们的网民,是我们的民众。(新华社记者赖雨晨 杨迪 扶庆北京报道)

[编辑:陈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