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县划区把全国百强县拉下马
在“市管县”的财政体制下,县级地区容易“营养不良”,地级市的工作重心一般都放在城区而不是农村,市级财政侧重于市区的发展,在经济利益上可能出现“市县争利”。
“省管县”的财政体制赋予县级政府行使地级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增强县域经济实力。
然而,从财权到审批权,再到人事任免权,省政府的每一次收紧都会对地级市的利益格局形成巨大威胁,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郑奋明说,现行市管县的行政体制自1983年开始实施,近三十年来,发现这种体制在实践过程中并没有达到原先设想的以市带县、统筹城乡发展的效果,反而造成管理层次和行政成本增加,效率降低,县的行政自主权受到削弱,存在“市卡县”、“市挤县”、“市刮县”现象,阻碍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为了增加县域经济的活力,需要对县下放权力,增加其发展的自主权和财政实力。
但是,省直管县后,县的各项权力增大了,市的权力被削弱或架空,而作为应对之策,很多地级市一度纷纷把辖区内的经济强县或县级市改为区。
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处研究员、处长谭炳才告诉《小康》记者,“这种现象在广东普遍存在”。在省管县的改革过程中,如深圳的龙岗、宝安,广州的增城、花都,汕头的潮阳、澄海,惠州的惠阳,珠海的斗门等,无一例外地都由县(市)改为区。而最轰动的,要数顺德、南海这两个全国百强县排名前五名并拥有“准地级市”待遇的县(市),与高明、三水一起被收归为佛山的市辖区。
事实上,大部分县改区的目的也是为了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省管与市管从根本上的利益是一致的,两者并不矛盾,如江门把新会改成区就是一个比较好的例子,新会是一个相对发达的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区人口的日益增多,有些大中城市的城区发展空间明显不足,进一步发展时受制于周边的县(市),或者与周边的县(市)在经济布局和市政建设上出现产业雷同、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的问题,市县之间的矛盾或大市与小市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在市县同城的地方,矛盾则更为突出,因而不得不撤县(市)设立市辖区。谭炳才说,但是澄海与汕头地理位置上相距较远,把澄海撤县改区就有点牵强。
这种“抢地盘”式的疯狂区县划分,给县域经济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从2000年到2004年,除2002年外,广东百强县的数量都是10个,2005年则减少至8个。而在2009全国百强县名单公布榜上,广东仅有增城、博罗两县(市)。
有专家直言,广东百强县数量不多,而且在减少,一是因为省内发展不平衡,二是因为珠三角地区县(市)这一行政层级被削弱,基本上都改成了区。
提高行政效率才是改革目标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行政管理学系主任倪星教授认为,广东推行“省直管县”面临着一个天然矛盾:县级行政区域过多和省政府管理能力难以覆盖,这也是“浙江模式”在广东不可复制的主要因素,浙江全省只有40多个县,而广东要比浙江多出不少。
“省管县”一般把县、县级市都要列入范围之内,目前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共辖有67个县级行政区域,“在省直管县体制下,如何实现对众多县级行政区域的有效管理,这必然对省政府的管理能力形成巨大挑战。”
在推行“省直管县”过程中,是否会造成县级之间重复建设、不利于集中财力发展中心城市,甚至在放权后造成地方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都将考验省政府的执政智慧,广东省方面也因此保持着谨慎的态度。
广东某县委书记说,“省管县”财政改革自1996年就开始了,一直到现今,财政省管县并没有从根本上发生变化。今年3月份,所处地级市根据国家相关精神将该产粮大县推荐为“省管县”试点县,但具体如何改革,到现在还没有定论。市县之间的关系也没有发生变化,依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该县委书记对此项改革的方向感到很朦胧,“迟一些省里可能会组织讨论会征求意见吧。”
郑奋明对此有同感,广东省内有不少专家都在研究“省管县”,但具体如何改革,下放什么权力,却都还没有确定清楚。
对于那位县委书记来说,“省管县”之后公务员的流向是他比较关注的问题,现在各县的公务员还可以在市县之间正常流动,但省管县之后,县里的公务员能流向省里吗?省里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机构和职位。
“省管县”之后虽然少了中间一级政府,或许对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传达更及时,省拨财政可以全数到达目的县,但是,少了一级政府,行政效率并不一定能有明显的提高。“比如我有一个项目需要用地,之前我直接到市里面就可以办好,要找哪一个部门哪一位领导,我们有多年的人脉关系,加上市县之间距离近,可以办得比较顺利。但是,省管之后,什么都要往省里跑,而省面对的是全省数十个县,办理的事务多,我可能要跑几次建设厅才可以盖好一个章子,然后还要到规划厅,还要环评等等,如此下来,花费时间和经费不说,行政效率也不能提高。”这位县委书记说,省管县的改革不仅仅是县要改,省也要改。就如上述项目来说,最好把建设、规划、环评等所有部门的办证机构放在一起办公,如设置办证大厅,这样才能有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
中共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的一位负责人认为,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不是省管还是市管,而是现行财政税收不合理,县里在税收方面上交的份额太多,适当下放税收权力才是有效的改革手段。
广东省财政改革实施自2002年便已经开始,谭炳才说,广东“省管县”是一个比较“温和”和“缓慢”的改革。在改革过程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下一步的改革试点工作在克服矛盾、稳步推进的同时,逐步扩大试点县范围,实现“扁平化”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才是改革的目标。
省直管县的两种模式
浙江模式:
财政体制上的“省管县”,而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还不是完全的“省管县”。1992年至今,浙江已连续四次出台政策,扩大一部分经济比较发达市(县)的经济管理权限。实践证明,实行“省管县”,激活了浙江县域经济的活力。在省管县改革中,浙江模式是不少地方借鉴的蓝本。在其他省份所推行的省管县改革,大都遵循这样的路径:从经济管理切入,向县级政府下放经济管理权,强县扩权,推行省管县的财政改革,而进行试点的县多数是经济实力较强的县。
海南模式:
海南从1988年建省开始就没有实行市管县,海南省20余个县、县级市、地级市都是由省直接管理,是独立的经济单元,不存在地级市对县的行政管理问题。2008年7月初,海南将177项行政管理权直接下放到市县和地级市,同时提出了配套改革制度,曾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