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副检察长谈贪官 称理解网友同情日记局长

发布于:2010-03-10 08:05 0条评论 来源:新京报 

  - 日记中的他

  韩峰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局销售处处长,原广西来宾市烟草局局长。

  他的私密日记在网上疯传后,网友们对其概括为三个特点。日记中出现的来宾市原副市长黄桂廷对此作了回应。

  1 喝酒局长 

  日记表述:2007年9月29日星期六“晚上和一帮中层陪交警大队的林政委吃饭,又喝了不少酒”。类似喝酒的记录,日记中出现167次。 

  黄桂廷回复:烟草销售业务上需要吃喝应酬很正常。

  2 “贪污”局长 

  日记表述:“2007年1月6日,陈璋给了10万元……”日记中收钱总数为26.2万元。

  “2008年1月21日,参加土地的挂牌(报名费500万元,只有我们一家报)……”遂被质疑其用部分钱款贿赂官员以便拿地。 

  黄桂廷回复:500万是购地所付押金,不中标还会返还烟草局。

  3 “好色”局长 

  日记表述:“2007年12月31日,今年真是交了桃花运,女人多了就是要注意身体。”日记中提到性爱25次,涉及女性5人。 

  黄桂廷回复:感觉他不是这样的人,他家庭管的严,陪老婆、父母亲啊、家人啊、岳父那边啊。

  - 事件进程

  ●2月初 韩峰日记散见于网络论坛,未引起关注。

  ●2月21日 广西烟草专卖局领导在网上得知韩峰日记。

  ●2月22日 韩峰被停职,接受调查。

  ●2月26日 部分日记被转载于天涯社区,引发舆论强烈关注。

  ●3月1日 广西烟草专卖局对媒体承认“日记门”内容并非“空穴来风”。

  ●3月2日 大批记者前往来宾采访被阻,有记者与保安险些发生肢体冲突。

  ●3月3日 广西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主任廖宏秀表示,韩峰就日记被盗已报案。

  ●3月4日 廖宏秀接待媒体时称,韩峰未被“双规”,纪检监察部门正进行调查,建议媒体不要施加压力。 (记者杨华云 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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