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特派记者/谢苗枫吴哲周志坤徐林)昨日,本报《大学去行政化何不从中学“试刀”》的报道一出街立即成为了“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特别是当中提及的中山市早在2004年就已经“先行先试”,以基础教育校长职级制取代行政级别制的做法,更是引起了大家的兴趣:中山为什么敢让校长“丢官保职”?
全国人大代表、中山市市长李启红介绍说,改革前的中山市内,有副处级学校、正科级学校和副科级学校,与之相应的有副处级校长、正科级校长和副科级校长,学校等级的林立造成了诸多弊端。“教而优则仕”的校长选拔途径被人为扭曲,很多校长在教学、治学与行政间的不同角色中存在混淆与冲突。
面对革“一把手”命的难题,中山提出以校长职级制取代行政级别制,按照不同的任职资格、条件、岗位职责要求,分为五级十一等,为校长的任用、考核、奖励、晋升、工资待遇提供依据和管理标准,类似于公务员级别和教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称。
中山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了五年多,无疑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鲜活样本。“行政级别制校长眼睛向上、对上负责,职级制校长眼睛向下,对教师和学生负责,职级制改革回归了校长的职业本位。”李启红说,“改革的效果比投入几个亿的教育资金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