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把手”过节受八项禁令约束 严禁收送钱物

发布于:2010-02-11 16:17 0条评论 来源:东北新闻网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沈阳各区(县、市)和各市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收到一封“禁令信”。

  信件由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曾维,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海波和沈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雍共同发出,这封信中包含八项“严禁令”。

  昨日,沈阳市公布了这封信的主要内容。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在信件中被重点提及,沈阳市希望收到信的“一把手”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更加关注民生,关心群众生活。

  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

  信件提出五个方面的要求,其中第二方面重点围绕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提出具体要求,八项“严禁令”在这个段落中格外醒目。

  1.严禁收送钱物、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严禁利用公款组织相互宴请、拜年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利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形式的购物卡;

  4.严禁巧立名目突击发钱和滥发实物;

  5.严禁违反规定提高现有津贴补贴标准和新设奖金项目;

  6.严禁利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7.严禁利用公款组织境内外旅游、度假和接受下属部门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

  8.严禁参与赌博、变相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同时提出,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评比表彰活动;严格控制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和节日庆典活动的数量和规模。

  要求干部们严格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谋取私利。另外,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接受礼金、购物卡和贵重物品,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登记上交。

  养老金须按时足额发放

  信件中还提出,要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信中要求,节日期间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为群众健康安全提供保障。

  信中还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认真解决个别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这也是信中重点强调的内容之一。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和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开曝光,并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辽沈晚报 杨军)

[编辑:袁利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