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整治网络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于:2010-02-10 21:37 0条评论 来源:新华网

  公众举报奖励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专项行动提供了有效支持。《举报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奖励办法》去年12月4日公布实施以来,社会反响强烈,网民举报踊跃,举报量成倍增长。截至2月10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等4家举报受理机构累计收到公众举报线索43万多条,其中举报网上淫秽色情信息的占75.6%。4家举报受理机构累计已向476名举报有功人员发放奖金合计39.5万元。为充分发挥公众举报的作用,中央外宣办积极协调各举报受理机构的工作衔接,指导做好举报线索核查等工作,使公众举报24小时内的处理率达到87%以上。实践证明,加强社会监督,是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的有效手段。

  及时出台了"两高"司法解释,为持续有力打击网络淫秽信息提供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月3日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其中明确了应当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属于"明知"的五种情形,规定了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有关数量或者数额的计算、罚金刑的适用,以及"淫秽网站"的界定等相关问题。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既是前一阶段深入整治专项行动的成果,又有助于推动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为更加有力地打击网络淫秽信息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持和保障,也表明了我国依法治网的决心。

  中央外宣办网络局负责人指出,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了网络环境,也为迎接春节的到来营造了良好的网上氛围。虽然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但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的任务依然艰巨,将持之以恒地依法净化网络环境。他介绍说,中央外宣办等各相关部门将坚持依法管网不动摇,执法和司法机关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惩处违法犯罪人员,决不姑息;将坚持抓重点,破难题,严打内外勾结违法行为;将坚决切断涉黄网站的利益链条,落实企业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将建立违法网站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违法人员的行业禁入制度,打消不法分子的侥幸心理;将对各相关制度进行全面的评估、完善,为有效治理和科学管理提供更健全的制度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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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