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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一个公民的愤怒与一种信仰的沦陷

  湖南郴州的55岁老人彭北京在网上发布了一份《决斗书》,这篇看上去有些无厘头的决斗书却让不少网友怀疑。虽然彭北京的决斗对象是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龙和郴州中院执行局郑建华局长,但近日,这个看似无厘头的决斗书,却在互联网引发了无数同情,郴州市委书记批示回应称有冤屈。(12月30日《成都商报》)

  这是一则让人感到苍凉的消息,一名已过知天命的老人掩饰不住内心的愤怒和绝望,向正值青壮年的法官提出决斗。决斗这种滥觞于欧洲的残酷习俗,因其过于血腥和背离法律精神,早已为现代文明所否决。而这名老人偏偏笃信决斗,甘愿以老朽之躯挑战有着年龄优势的法官,其背后必然汹涌着怒火。

  作为被挑战者的法官,未必愿意接受决斗,这场纠结着世人目光的决斗,不出意料将是老汉的一厢情愿。那么,明知法官不会应战却执意选择决斗,是不是想通过这种奇怪的方式,引来多方关注,从而推动案情朝着理想的方向发展?这有待媒体继续追踪。老汉是否像《决斗书》陈述的那样遭遇了满腔冤情?同样有待证验。但无论如何,这名老汉从付诸司法途径,然后无奈放弃,再到选择决斗,其间逶迤着多么漫长的无奈,又纠结着多么痛苦的挣扎。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应该从两方面理解这句名言,一是人们必须信仰法律,否则法律的价值就无处体现;二是法律要让人们信仰,就必须恪守公平正义,如果法官践踏法律,人们将不会信仰法律。从《决斗书》中我们可以知道,这位名叫彭北京的老人,“(其)正当权益和所投资公司的合法利益”遭遇法院不公侵犯,刚开始他是坚决信仰法律,也对政府寄予厚望,但结果并不如其所愿。

  且看其自述:“在过去数年间,我也曾一直寄希望于法院和政府,我为你俩的违法行为和郴州中级法院的违法判决,先后依法提出异议、申诉、控告,我为此足迹遍及郴州、长沙和北京,我不仅找李晓龙、郑建华等平和沟通过,也找过法院、检察院、纪委、人大……”由是观之,彭北京一开始对相关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抱有良好期待,不然他不会奔走近十年,也不会“穷尽所有法定救济途径”。但让其大失所望的是,他“别无所得”,最终“对法律和司法机关的态度从充分相信到将信将疑终到彻底绝望!”

  哀莫大于心死,基于此,彭北京放弃了司法途径。但其实,心并未死,在彭北京看来,真相不彰、公正不明,难以咽下胸中淤积的愤怒,于是冲天一怒,向法官提出决斗,生死由命、一了百了。这条清晰可辨的路径,让人不免怆然而悲凉。

  显而易见,彭北京的遭遇引起了许多网友的共鸣,不少人在向彭北京表达支持的同时,纷纷陈情自己的无奈遭遇。比如有网友坦称对法律的理解是:有钱人就是法;有权人就是法;执法者就是法;有背景者是法;有关系者是法;当官的是法;当头的是法;公检法是法;送礼者是法;双方都送、送的多者是法;现在打官司有理无理放在一边,打的是钱是权、是关系、是实力、是时间,而不是谁对谁错。

  可以断言,这名网友所陈述的甚为偏颇,但谁又能否认现实生活中不正存在司法不公吗?黎巴嫩哲人纪伯伦说,“你们乐于立法,但更乐于破坏它们。如同海边玩耍的孩子,孜孜不倦地搭建沙塔,再笑着将它们推倒。”毋庸讳言,揆诸现实,在一些时候,首先是法官践踏了法律、糟蹋了公民对法律的信仰,才让公民失去信任。法律的威严和庄严在于人们信仰,一旦人们潜意识存在上述网友这种想法,将是多么可怕。

  英国思想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平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公平判决是涵养公民法律信仰的最好方式,一旦人们对法律失去信仰,后果必然危乎殆哉,它不止让法律形同虚设,最可怕的是“私刑”盛行,比如当事人放弃法律途径,转向决斗甚至单向度地行使更为惨烈的方式。

  无论真相是什么,无论彭北京有无受到不公对待,相关部门都应该积极介入,还法律一个公道,以重塑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当然需要赘言一句,郴州市委书记批示称,可以肯定彭北京有冤屈。身为一名市委书记,如此发言是不妥当的,客观上有干预司法之嫌,尽管其初衷也许良好。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王石川)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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