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像是艺术鉴赏家,说这样的艺术也配叫艺术,真是辜负了这位善良而勇敢的农民兄弟。他们的义愤填膺证明这些人的表演在其眼里低劣不堪。对其愤愤不平,我表示理解,看不舒服,自然就讨厌。但我不赞同一些人把自己的眼睛当作大众的眼睛,把自己的脑袋当作大众脑袋的做法,好像他所恶鄙的就该是每一个人所恶鄙的。
董洁们没打砸烧抢,也没撑开我们的眼皮让我们看,过个马路,搞个展示,似乎也没伤害谁。稀奇的可以驻足,不稀奇的可以甩一句“搞什么名堂”走人,都是正常的。他们与众不同,他们追求另类,他们要把自己置于众人议论的处境,我们就没必要急得跳脚,好像人家真的糟蹋了我们的艺术一样。
行为艺术在很多人眼里压根就不是什么艺术。我觉得,行为艺术还是不要太“艺术”地看,人家一直就这么玩的,而且玩的兴致不减,我们何必为此劳神费时,让愤怒一阵一阵地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