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份旨在扩大居民收入、全面刺激国内消费的方案正由国家发改委紧张起草。方案建议向资本市场注资3000亿—4000亿振奋投资者信心,并在今年年底前出台明年提高工资的细则方案,通过增加居民收入等措施扩大内需。(11月23日《重庆时报》)
说实话,看到这条提高工资的新闻给人一种错觉之感,因为前两天刚刚有新闻报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说,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虽然我们可以理解为,“提高工资”是提高公民购买力而拉动内需,“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是为保护企业运作减轻企业负担,两者同是为避免经济危机影响的解困手段,但两者还是有相互背离的打架之嫌,也是矛盾关系。
那么要想“提高”与“暂缓”之间的矛盾消解,唯有中央财政加大直接投入才能弥补工资缺口,既使企业层面不受影响,又使工资人群的收入得到提高。如果中央有决心或有财力在4万亿投资计划之余来这么做,以更大程度更有效果扩大内需的话,我认为不如将“提高工资”的财政投入变通为直接向国民派发红包。如此想法,理由有三:
首先,受益人群扩大,有助更大范围拉动内需。提高工资的受益人群,只会是社会构成中的职工群体,但总数为1亿多人口的职工群体在我们国人口构成中占据多大比例?靠提高这很小比例的一部分人去拉动一个拥有13亿人口大国的内需,一方面杯水车薪很难起到良好的效果;另一方面无疑也拉大了与非职工人群,特别是9亿农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这样很难言社会公平。而如果给全体国民直接派发现金红包或消费券,无疑提升了整个国家公民的消费能力,拉动内需的范围就更大更广泛。会为国家税收带来反哺,从而推动经济总量的增长。
其次,派发红包有助社会保障。经济不景气,物价高企,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和农村贫困人口的日子更难熬。更何况在一些城市企业破产裁员潮的波及之下,有多少人失业或降薪?而失业之后重新找工作在当下又有多难?提高工资无疑与这些人群无缘,这与社会和谐、公平之义不相匹配。而派发红包,可以解农村贫困人口与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生活之困,也可给失业人群待业期间一个经济压力缓冲。这么做具有社会保障善政的普世意义,更于拉动内需有直接推动作用。
再次,派发红包早有先行者。事实上,同样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有不少地方直接给老百姓“发钱”。今年4月,我国澳门特区政府曾向永久及非永久居民派发3000—5000元红包;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在前几天发表澳门政府2009年度施政报告时表示,将再次推出的现金分享计划——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抗击金融海啸的能力。我国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的财政预算报告也提出,要拿出700亿港元采用退税的方式向各阶层“派钱”。11月18日,我国台湾相关部门也宣布,为刺激岛内消费,决定向台湾居民每人发放新台币3600元消费券,总计高达500亿元。在我国内地,广东东莞市财政就曾拿出约1.2亿元向12.2万低收入户籍人员发放红包,发放标准为每人1000元。日本在1999年亚洲金融危机时,发放2万亿日元的地域振兴券,直接分发放给15岁以下、65岁以上的日本国民。在这次金融危机前,11月11日,日本宣布向国民发放总额为2万亿日元的“定额给付金”,发放标准为60岁以上老人和18岁以下未成年人每人2万日元,其他人发1.2万日元,并劝说家庭年实际收入超过1800万日元的富人们自主放弃“红包”……从其他国家和我国一些地方直接给老百姓发红包的做法来看,主要对象还是低收入者。事实证明,已经生效的“发钱”政策对于刺激消费、防范金融海啸的不利影响,起了很大作用。
内需不足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症结,而在消费、投资和出口这拉动内需“三驾马车”中,消费才是马车中的辕马,是拉动内需的真正最终需求——消费需求规模的扩大和整体结构的升级是经济增长的源动力。而要快速拉动内需,最直接而简单的办法就是提高整体国民的消费能力。那么对于我们来说,靠提高少部分人的工资来拉动内需,不如直接派钱给老百姓,让全国人民积极消费,特别是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消费能力,拉动内需的速度与效果会更快更好。(作者:王枪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