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的大火震惊了全国。面对过期、未使用过的灭火器,陈睿和张燕苹的家属质疑上海商学院,在火灾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张燕苹的同学说:“我们是最早来的,这两个灭火器就是从宿舍楼拧出来的,你看,全没打开过,而且还是过期的。”(11月16日《成都商报》)
花样年华的生命戛然而止,没有什么是比这更大的损失。这些天,一些报道或评论在集体反思“大学生的求生能力”,纷纷说那些孩子在大火面前“过于惊慌”,多见“慌不择路”、“惊慌失措”等词。当然,出于对逝者的尊重,很多人并未过多纠结于个体的求生能力,而是大谈应急避险教育或者求生教育,再往外衍生至素质教育、大学精神云云——但言外之意仍让我倍感忧愤。这样的腔调,实质上还是绕不开“死者未曾使用科学求生方法”之结论。
我注意到香港《文汇报》用的小标题——“迫于无奈,求生变寻死”,报道还强调了一个细节:“有目击者表示,其后两名女生明显是迫于无奈跳下,其中一个用手抓着露台铁栏,后来火烧过去了,她只好跳了下来。另一人被逼到露台角落,身上的衣服已被点燃,最终也被迫跳楼求生。”
相较而言,我更相信这样的表述与立场。一者,6楼阳台,不要说大学生,就是稍有常识的小学生,也断不至于贸然“跳楼求生”,与其活活被烧死,不如跳楼求死,这是没有悬疑的选择;二者,所谓“慌不择路”的说法,太过寒冷,此情此景,换作其他人,恐怕都会惊慌,冷静下来能选择什么路,门是打不开的,灭火器是过期的,大火越烧越旺,一面是火海,一面是阳台下的天空,请问,该择哪条路?
一场大火检验了一些消防设备的保质期,只是这个成本太高,以生命为代价。我想,须先有了一个可供安全救济的环境,再来检讨人的求生能力,这样是不是更好?如果有一条可见的安全通道,再惊慌,他们也应该能择到那条求生的路。
另一篇:李晓亮:商学院系主任下跪难掩火灾防范真空
重庆时报 李晓亮
火海之中,灭火器可能代表着生的希望。这时你若发现这灭火器,几年前就已经过期,心里会是什么感觉呢?这不是小说里的黑色幽默,而是生活中的真实一幕。11月14日早上,上海商学院某公寓女生宿舍602室失火,4名女生被困火海,最终被大火逼得跳楼身亡。(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6版)
如此惨剧,令人痛心。更令人震惊的是,事后人们发现学校的灭火器竟严重过期,而且失火楼层里的灭火器并没有被使用过的迹象。死者家属怀疑4名女孩是在毫无救援的情况下,被迫跳楼的。据此,家属质疑:学校对这起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然,灾难已经发生,结果难以改变。但为避免悲剧重演,我们必须痛定思痛,反思悲剧背后的监管漏洞和责任缺失。那么,不妨以灭火器为线,挖掘出隐匿于这起火灾背后的不安全因素。
据报道,失火宿舍楼5楼的“手提式CO2灭火器”的生产日期为1999年,而此类灭火器最多只能保质2年;位于6楼的“二氧化碳灭火器”,生产日期同样是1999年。过期严重的灭火器怎么还能堂而皇之地陈列着?要知道,学校配备灭火器材,是为了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虽然说它灭火能力有限,但至少可以保证我们不需要赤手空拳与火舌过招。而现在过期了六七年的灭火器,还郑重其事地摆在学校。这不是拿师生的生命开玩笑吗?谁应该为此负责?
按照相关规定,消防机构在配备灭火器材时,要和配置点负责人签订责任认定书,教授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人则负责器材的保管和使用。消防部门还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以确保发生险情时万无一失。现在发生如此严重的过期,甚至整个学校的灭火器具都存在过期现象,显然不是一句“失察”就能敷衍塞责的。
可以推测,或许在最初配备后消防部门就再也没有进行年检,或是权力下放让学校自查自纠。而校方却不以为意,以为过期的灭火器,也能镇住“火神”。年复一年麻痹大意,惨剧发生了。这里面的监管责任,必须厘清,甚至有必要请司法适时介入。
现已到了不得不反思的危急关头。从出事楼层的设计来看,也同样能发现建筑设计上的安全隐患。比如,宿舍内没有水源,宿舍之间完全封闭,甚至连阳台都被突出的隔墙彻底阻隔。如此一来自救和逃生通道就彻底堵死,同时也无形中放大了灾难的危害。希望此后,学校能高度重视,对所有校内建筑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至少应保证每室安装一个水龙头。
面对死者家属的质问,遇难学生生前所在系系主任当众跪地道歉。对于四个学生的死难来说,这一屈膝的动作无疑显得苍白而轻佻。火灾发生时,校方有没有组织必要的救援;火灾之后,602室的两位幸存者再也没露面。家属要见这两位女孩,也被校方拒绝。但她们正是事故的第一见证人,缺失了她们的声音,难怪要引起人们的猜忌:“大火应该另有内情”。所以,校方的种种做法都让我们看不到它应有的歉意、悔意和诚意。
过期的灭火器,犹如一个幽暗的隐喻,四条无辜的生命,成了这种消防安全隐患下的牺牲品。这样的事故,可能给公众留下心理的阴影。因为我们不清楚,这样的事故背后,还有没有不为人知的隐秘而非法的东西。更让人担心的是,近来各地类似的安全事故,屡显报端,让公众有理由担心类似的监管真空弥漫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希望政府和有关司法部门能积极介入,梳理出让我们信服的真相,给渎职者以惩戒,还公众以信心。